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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的答复函

发布日期:2024-07-12  10:37:11 来源: 浏览次数: 字体:[ ]

关于衡水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

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

  

陈立荣代表:

您提出的关于倡导家校联动,预防青少年沉迷手机的建议”的建议已收悉,现答复如下:

衡水市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<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>的通知》《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》文件精神组织学校发挥协同育人主导作用,加强家校联系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沉迷手机工作。结合您提出的建议,教育部门将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。

一、做好中小学校手机管理工作。衡水市教育局扎实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,督促指导学校将手机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,制定具体办法,形成长效管理机制,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,对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学生,须经学生家长书面提出申请,进校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,禁止带入课堂。各中小学校制定了手机管理制度及带入校园申请制度,严格执行学生手机不得带入课堂规定,规定并严格执行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,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。

、推动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各地各校积极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主题班会、家长讲座等活动,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。各学校利用学校电子屏、校园宣传栏、学校网站等加强宣传,提高师生家长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》的知晓度和认同度,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,协同学校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沉迷手机工作。各学校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“家校共育促成长”我智慧 你快乐》《家校携手,护航未来-预防孩子沉迷网络》家庭教育主题文章充分利用家长会等渠道,加强家庭教育指导。

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,请填写在“征求意见表”中,并用“专用信封”寄回,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。

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。

 

 

衡水市教育局

2024415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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